北市一名酒店妹小婕,某日上班僅著一件丁字褲,供賴姓恩客打手槍性服務,沒想到賴男突然憋不住,扯其丁字褲硬上,賣手技不賣身的小婕深感受辱,提告強制性交,幸好雙方事後以金錢和解,台北地院法官給予緩刑,賴男才暫免入獄。

  • 酒店妹小婕身材火辣,常僅穿丁字褲就上陣陪酒。示意圖,與本新聞無關。(資料照)

小婕在北市著名的酒店聚落九條通上班,對自己身材非很有信心,工作經常裸露上半身、下半身穿小丁,陪男客喝酒聊天,客人有時被她的火辣穿著弄得心癢癢,主動要求性服務,而小婕為多賺點外快,也會同意跟男客到包廂廁所幫打手槍,謹守不賣身的底線。

17日凌晨,咖啡店當店長的賴男前往酒店消費,指名小婕坐檯,酒酣耳熱之際性慾高漲,拉著她到廁所滅火,半套進行到一半,賴男想進一步買全套服務,遭小婕嚴詞拒絕。

賴男趁著醉意不顧小婕反對,將她強壓在洗手台上性侵得逞,遭到玷污的小婕不斷哭泣,離開包廂後憤而摔破碗公,割左手自殘,友人見狀認為事有蹊蹺,立刻陪同她到醫院包紮,小婕這才淚訴遭人侵犯,報案捍衛貞操。

賴男酒醒後得知挨告,後悔不已,主動聯繫酒店幹部求和,盼求諒解,經過一番討價還價,雙方終達和解,小婕願意給予緩刑機會。

北院合議庭考量賴男素行良好、犯後有悔意、一時性慾衝動致行為失控、獲得小婕原諒,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1年10月、緩刑3年、判決後2年內提供80小時的義務勞務,免入獄。可上訴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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